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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形式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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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上海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上海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 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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