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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法律有哪些流程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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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的,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决定受不受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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