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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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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离婚诉讼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或是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

 

  (1)调解 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离婚律师蒋洪华提供一份离婚协议书范本: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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