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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无效应予以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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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网提示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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