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否可以索回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情简介: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后,男方一直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在和孩子单独接触的时候偷偷进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发现自己并非孩子的亲生父亲,暴怒之下遂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200万元。
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解析:
本案中的抚养费是可以索回的,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则=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分,本案中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亲生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男方受欺骗抚养了非亲生子女,代替孩子的亲生父亲履行了法定的抚养义务,男方得知事实真相后,当然有权利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从男方的角度来看,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对其精神上造成了巨大伤害,故其同时有权要求侵权者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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