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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钱引发的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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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13917227080  阅读:

    她与小赵2004年结婚时,都才20岁出头。婚后不久,生下一子。这些年,二人一直矛盾不断,都因为“钱”。小赵是一家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小陈没有正式工作,开一个小杂货店,但小陈本是外地人,加之婚后因生育孩子耽误精力,小陈赚的钱也越来越少。于是,引起小赵嫌弃,二人大小矛盾不断。

 

    小赵决定实行AA制,以减少小陈赚钱少对自己的“拖累”。有一天,恰好小陈手头没零钱,伸手

 

    向小赵要2元钱去买馒头。小赵不给,二人争吵起来。小陈把新愁旧怨都拿出来唠叨,而小赵喝了酒动手打了小陈。

 

    此后,小赵到法院起诉离婚。小陈也不示弱,同意了。因为二人对离婚没有分歧,一审法院予以判离。二审时,法官韩萍在庭前阅卷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过而立之年,案发原因均为生活琐事,感情基础尚存,而且他们还有孩子,因此,韩萍认为,解决好本案的关键是打开双方心结。

 

    第一次开庭,韩萍让小陈将心里话全都说出来,并适时引导小赵回应,将案件引入和解轨道。第二次开庭,韩萍特意将庭审安排在法院的圆桌调解室,以自己的亲身感受与他们交流夫妻之间应如何相处,最终二人打消了离婚的念头,案件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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