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网 13917227080  阅读:

1)若婚前国有土地上的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虽然你的户口在被安置房屋内但你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若婚前国有土地上的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且你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房屋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若被安置人有多人,对方擅自将房屋登记在其他人名下,侵犯你的权利,你可以提起析产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能在离婚案件中要求法院一并判决。

 

2)若婚前集体土地上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但你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在被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这只是对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的一种形式。

 

被拆迁的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同于城市房屋,其所有权人的确定不能简单依据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来确定,因为集体土地的申请获批是以户为单位的,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人数,最后由相应级别的政府确定面积的大小。也就是说,一般在申请建造房屋时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也应当定为共同所有权人。若你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房屋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房屋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若被安置人有多人,其中一方擅自将房屋登记在其他人名下,侵犯你的权利,你可以提起析产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能在离婚案件中要求法院一并处理。

 

实践中很多人误认为,只要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私房拆迁时就一定能得到补偿,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虽然很多情况下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一般属于被安置人,但由于实践中,很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列名各项补偿的具体数额,在协议中没有写明你是被安置人口时,你很难被认定为属于被安置人口,诉讼时你需要举证证明你属于被安置人口,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