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如何举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领取结婚证明,调取过错方重新领取的结婚证即可证明对方过错,从而提起赔偿。但是生活中大多数有配偶者与对方同居都是未经婚姻登记,所以举证比较困难。但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当事人有较固定的住所;二是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三是断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四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根据这几个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准备证据:

 

    首先,可以向过错方重婚行为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周围群众取证,以证人证言的形式予以证明两个人共同生活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次,共同生活中形成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如一起购买的房产等;第三,共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书面的资料,音像资料等,最后,双方有无生育子女等均可以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证据。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