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从小孩生下来以后,我发现丈夫有了情人,一直都在给他机会,但他并没有回头。丈夫外面养着情人,家里却始终不愿意离婚,还扬言要我守一辈子活寡,请问我需要哪些法律证据来起诉离婚,婚外情要哪些直接证据?qq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做为证据?
律师解答:
律师:只要你认为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且已无和好可能,就可以起诉或协议离婚;至于你问婚外同居需要哪些证据?我认为能证明其婚外同居的东西包括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然也包括QQ聊天记录。
律师:可以,另你丈夫跟你的谈话录音。
律师:首先,同居是指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一般要以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是邻居等证人作证。我个人认为,因为聊天记录是虚拟的,因而很难作为有效证据。
律师:抓现形;现场拍照、录象;手机短信;QQ聊天记录等可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其长期有婚外同居,属于他有严重过错,你有权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起诉离婚,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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