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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法规】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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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  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1、  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 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 

      2、  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 

      3、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  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 

   (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1、  律师依法向被告人介绍法律关于自诉案件的特殊规定。 

      2、  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参见公诉案件辩护律师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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